一、公司破产案件费用由谁出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案件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若债务人财产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就按实际发生额支付。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时,按照比例清偿。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应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案件费用从债务人财产中支出。
二、公司破产后债务该由谁来承担
公司破产后,债务承担主体需依具体情况而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同样以全部财产偿债。
若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公司破产时,应先由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顺序清偿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总之,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承担,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担责。
三、公司破产后股东要承担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后,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是所谓的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未足额出资的股东,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等。所以,通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不过具体要依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存在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当探讨公司破产案件费用由谁出时,这背后有着明确的规定与复杂的考量。除了基本的破产申请费用等,还涉及到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这些费用通常会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还会有相应的处理机制。你是否对公司破产案件费用的承担细节存在疑问呢?比如在特定情况下费用的分担方式等。要是有任何不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团队会为你精准解读,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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