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立案是谁决定的
刑事案件中,立案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管辖范围,按照法定程序决定。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民事、行政案件中,一般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二、立案条件由哪些因素来决定
立案条件主要由以下因素决定:
首先,要有犯罪事实。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其次,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实施犯罪的自然人或单位,当达到一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再者,要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需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受理案件。例如,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大部分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管辖自诉案件等。只有符合这些因素,司法机关才会予以立案,启动相应的刑事诉讼程序。
三、立案需满足哪些具体条件
立案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即能清晰确定对方身份信息。
其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要求对方支付欠款,要说明欠款事实及催款过程等。
再者,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比如民事纠纷归法院管,合同纠纷要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另外,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如买卖合同纠纷中,卖方因买方未付款起诉,卖方就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法院才会予以立案受理,开启后续诉讼程序。
当探讨是否立案是谁决定的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立案的决定权在于特定的主体。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是否立案。比如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等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从而决定立案与否。而人民检察院对于自侦案件以及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审查,也有着决定立案的权力。人民法院在受理自诉案件时,同样要对是否立案进行审查判断。要是你对立案的具体流程、不同机关立案标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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