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官司原告不到场可以离婚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官司原告不到场视为撤诉,不能完成离婚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
不过,若原告有正当理由,如患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无法到庭,应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或提交经公证的书面意见说明情况,经法院审查同意,可另行安排开庭或通过其他方式处理。若法院经两次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缺席判决,但这种情况在离婚官司里较少。
二、离婚官司原告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离婚官司中,原告一般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通常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在离婚诉讼中,通常由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原告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视为其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
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原告在起诉后发现其选择的法院并无管辖权,而符合其他法院管辖条件时,经法院审查认为合理,也可能会考虑移送管辖等处理方式,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以总体而言,离婚官司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较为少见。
三、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一般情况下,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比如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原告可随时再次起诉。另外,若被告起诉离婚,不受六个月的限制,被告随时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以,原告撤诉后再起诉需区分有无新情况、新理由,且要注意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关于离婚官司原告不到场是否可以离婚,想必大家已经有所了解。但离婚官司涉及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比如在离婚后,如果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如何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等。还有财产分割后,如果一方对财产的后续处置有疑问,比如房产过户等手续该如何办理。这些都是离婚官司后续可能会面临的情况。若你在离婚官司及相关后续问题上还有其他疑惑,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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