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约定的吗
合同内容一般由当事人约定。民事主体可依自愿原则,按自己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订立合同,可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具体条款,如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不过,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相关条款无效。此外,格式合同由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这类合同的内容并非双方充分协商约定。
二、合同的内容具体应当有哪些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明确合同主体身份;标的,即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数量和质量,对标的的计量和特征要求;价款或者报酬,是取得标的应支付的代价;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确定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及方法;违约责任,明确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如约定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当事人可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若合同缺少某些非主要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可通过协商、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
三、合同的内容被偷换要怎样处理
首先要确定偷换合同内容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或重大误解。若对方通过偷换合同内容实施欺诈,使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根据《民法典》,您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构成重大误解,比如对合同关键条款因偷换而产生错误认识,同样可主张撤销合同。在发现合同内容被偷换后,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原始合同文本、往来沟通记录、监控视频、在场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合同内容存在偷换情况。然后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法定撤销权行使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撤销该被偷换内容的合同,恢复合同原状,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合同的内容确实是由当事人约定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意愿,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协商和确定。这其中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条款。那么当事人约定合同内容时,具体该遵循哪些原则?遇到合同条款有歧义又该如何处理呢?这些都是与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在合同相关事宜上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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