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法定羁押期限怎么计算
逮捕后的法定羁押期限计算分不同情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此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二、逮捕法定羁押期限是多久
逮捕后的法定羁押期限包含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十五日。审判阶段,一审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三、逮捕法定羁押期限怎么计算的
逮捕后的法定羁押期限计算方式如下: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侦查羁押期限: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也有相应羁押期限,若有退回补充侦查等情况,羁押期限会相应变化。
在探讨逮捕法定羁押期限怎么计算时,我们了解了其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羁押期限可能会相应延长。又或者案件涉及复杂的证据收集与审查,也会对羁押期限产生影响。你是否对逮捕法定羁押期限的计算及相关延伸问题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羁押期限的延长情形、特殊案件的处理方式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要点,让你对这一法律规定有更清晰准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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