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二是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需注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并且,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会被判刑吗
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不一定会被判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等法定情形下采用。
是否判刑取决于经法院审理后是否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如果经审理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实施了犯罪行为且应承担刑事责任,法院会作出有罪判决并量刑;若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法院会作出无罪判决。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保释吗
在我国法律语境中,“保释”对应“取保候审”。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员存在上述情形,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在了解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后,我们知道了特定情形下会适用此措施。比如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嫌疑人的家属如何与其取得联系?其权益又该如何保障?还有,若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服,该通过怎样的法律程序进行申诉?这些都是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您对这些方面仍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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