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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属于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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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0 · 1208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两类人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不满12周岁的人对所有犯罪行为都不担责;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特定严重罪行且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才担责;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部分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不担责,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常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担责,后者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哪些人属于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一、哪些人属于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两类人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一是不满12周岁的人,对所有犯罪行为都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才应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二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不过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哪些人属于可以取保候审的申请人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他们在符合条件时,可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由办案机关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三、哪些人属于减刑的适用对象

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规定,只要犯罪分子属于上述四种主刑之一的服刑人员,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对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不过,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此外,死缓罪犯的减刑是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进行,严格意义上不属于这里所讲的减刑范围。

当我们探讨哪些人属于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时,除了文中提到的不满十二周岁的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等情况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也说明在一定程度上他们相对而言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有所不同。此外,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正当防卫中一些特殊情况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你是否对这些特殊人群的刑事责任问题存在疑问呢?若还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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