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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竞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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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16 · 1914人看过
导读: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职务侵占罪是公司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二者在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等情形下存在竞合,此时一般从一重罪论处,依具体案件选处罚较重罪名定罪处罚。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竞合吗

一、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竞合吗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竞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等情形时,既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也符合侵占罪的部分构成要件,二者存在竞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从一重罪论处,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

二、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能怎么界定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从以下方面界定:

主体不同:侵占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且利用职务便利。

行为对象不同:侵占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等;职务侵占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

行为方式不同:侵占罪是将合法持有变为非法占有;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占有本单位财物。

例如,甲受乙委托保管财物,甲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若甲是公司财务人员,利用管账便利侵吞公司资金,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罪名认定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准确判断。

三、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应该怎么界定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从以下方面界定:

主体不同。侵占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且利用职务便利。

行为对象不同。侵占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等,职务侵占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

行为方式不同。侵占罪是将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

举个例子,甲受乙委托保管财物,后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若甲是某公司会计,利用管账便利侵吞公司资金,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司法实践中,需准确认定主体身份、行为方式及财物性质等,以正确区分此二罪,确保罪责相适应。

在探讨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是否存在竞合时,我们知道两者在主体、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侵占罪是一般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等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则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侵占行为。虽然它们有各自特点,但在某些复杂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竞合关系。比如当行为人既具备职务便利,又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时。如果您对这两种罪名的竞合情况还有更多疑问,像是在具体案例中如何判断是否竞合,或者竞合后的处罚原则等,不要错过进一步了解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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