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无过错方请求赔偿有哪些情形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属虐待,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属遗弃;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赋予法官一定自由裁量权,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严重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据此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二、离婚无过错方怎么判
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方面有相应权益。
财产分割时,法院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可能适当多分财产。例如,夫妻共同财产为房产、存款等,无过错方可主张获得较大比例。
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会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如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后果等。
此外,在子女抚养权归属上,无过错方的抚养意愿、抚养能力等优势,也会被法院纳入考量,以保障子女权益和无过错方后续生活。具体判决要依案件具体情况,由法院综合判定。
三、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和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需符合以下情形与条件。
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条件方面,首先需以判决准予离婚为前提。其次,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协议离婚,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损害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而且,该过错行为导致了无过错方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无过错方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及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后果,以便在离婚时能获得合理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探讨离婚无过错方请求赔偿有哪些情形时,我们了解到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都是常见的可请求赔偿情形。除此之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导致法院在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些离婚赔偿相关的复杂情况,您若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