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中的其他单位人员是指哪些人
挪用资金罪中的“其他单位人员”,是指除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
具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各类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如农村村民委员会、城镇街道办事处、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这些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达到法定标准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二、挪用资金罪150万量刑标准是多少
挪用资金罪中,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150万一般属于数额巨大情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为10万元至3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为3万元至10万元以上。150万远超该标准。
在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是否存在拒不退还等从重情节等。最终量刑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准确判定。
三、挪用资金罪的主观方面有哪些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具体行为包含: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比如,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炒股、买房等。二是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像用公司资金去赌博、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虽未明确将资金挪用于非法活动,但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比如将资金投入高风险的营利项目等。这些故意行为都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挪用资金罪里,明确其他单位人员的范畴至关重要。除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能涉及其中。比如一些民营企业中,负责特定项目资金管理的人员,即便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正式员工,但因受委托管理资金,若有挪用行为,也可能触犯挪用资金罪。了解这些有助于准确识别和防范此类犯罪行为。要是你对挪用资金罪中的其他单位人员还有更深入的疑问,比如不同情形下如何认定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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