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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的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时间:2026-03-01 21:21:09 浏览:903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晚育假增加30天。3、难产假。剖腹产增加15天。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女工的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险是我国劳动者所购买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险,每个女职工都是拥有生育津贴的,生育津贴里面包含了生育假期天数已经生育医疗费等,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女工的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吧。

女职工生育津贴怎么算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1234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1、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 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生育津贴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对您的生活带来实际的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找寻我们律图网站上的在线律师为您进行具体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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