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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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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9 · 28282人看过
破产清算专业律师 李晶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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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限公司破产有以下程序:1、审计、评估。2、接受债权申报。3、召开债权人会议。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5、破产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
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破产应当经过审计评估、接受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破产程序终结等五个程序。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1、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2、接受债权申报

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

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

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

破产财产变价后,由破产管理人制作分配方案,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

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终结

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

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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