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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疾病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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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8 · 38269人看过
结婚专业律师 黄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311952603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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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行《民法典》已经取消了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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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一些疾病是禁止结婚的。那么患了哪些疾病是禁止结婚的呢?律图小编为您进行相关介绍。

一、哪些疾病禁止结婚?

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律图小编在上文中为您举例了部分禁止结婚的疾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小编在这里建议各位在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婚检,通过婚检来确定双方的血缘关系,是否患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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