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羁押多久
派出所的羁押时间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派出所对被传唤人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如果是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所以派出所羁押时间从几小时到几十日不等。
二、派出所羁押时间算拘留时间吗
派出所羁押时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折抵拘留时间。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其在看守所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如果是先行拘留后被逮捕,那么被拘留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具体规定如下: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但要注意,派出所羁押时间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才能依法进行折抵。
三、派出所羁押时间权限规定是什么
派出所羁押时间权限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派出所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派出所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需注意,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派出所主要是执行传唤、询问等措施,若涉及犯罪嫌疑人羁押,多由看守所等执行。
派出所羁押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而对于一些简单的治安案件,派出所可能仅进行短暂的留置盘问,一般不超过24小时。如果在羁押过程中,你对自己或他人的羁押情况存在疑问,比如是否超期羁押等。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详细情况为你解答关于派出所羁押时长及相关法律问题,为你排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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