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签订后能否更改收款账户
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收款账户,但需遵循一定规则。
从法律角度,合同内容的变更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若要更改收款账户,双方可协商一致后变更。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明确新的收款账户信息、变更时间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以避免后续纠纷。
若一方擅自更改收款账户,未取得另一方同意,则该变更不发生法律效力,另一方仍可按原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履行付款义务。若因擅自变更账户导致付款错误等损失,擅自变更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合同签订后未履行无效有哪些情形
合同签订后未履行却无效,常见情形如下:
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通过欺骗使对方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恶意勾结损害他人利益。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借合同掩盖违法交易。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特定行业准入规定。
六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等。此类合同自始无效,即便未履行也不产生效力,双方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方还需赔偿对方损失。
三、合同签订后工伤认定何时生效
工伤认定并非合同签订后生效。工伤认定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之日起生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当我们探讨合同签订后能否更改收款账户时,这其中涉及诸多要点。更改收款账户不仅要考虑合同双方的意愿,还需遵循一定的流程与规定。一般来说,双方需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事宜,以确保变更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同时,要注意变更可能对合同履行及相关业务流程产生的影响。若您在合同签订后遇到了关于更改收款账户的问题,或者对其中的风险、手续等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您详细剖析,为您的合同变更之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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