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诉讼时效连续计算
诉讼时效连续计算一般是指未发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通常在没有以下法定事由时,诉讼时效按既定期间连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未出现这些情况,时效连续算。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未发生中止事由,时效连续进行。
二、哪些情况诉讼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
通常在以下情况,诉讼律师代理费可由被告承担:
1.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当一方违约引发诉讼,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请求一般会获法院支持。
2.知识产权类案件: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合理的维权费用(含律师费)可要求侵权人承担,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确定支持数额。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
4.担保类案件: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包括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承担。
三、哪些情况诉讼不予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下常见情况诉讼不予受理:
1.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如行政机关内部人事任免等纠纷,不在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畴。
2.不属受诉法院管辖:原告未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应告知其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3.重复起诉:当事人就已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再起诉,构成重复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4.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
5.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如无明确被告、无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在探讨哪些情况诉讼时效连续计算时,我们了解到这在法律实践中有着重要意义。比如在一些存在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诉讼时效会连续计算。像在诉讼时效进行中,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连续计算。而在某些持续侵权的案件中,诉讼时效也是连续计算的。当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时,只有侵权行为终了,诉讼时效才开始计算。如果您对诉讼时效连续计算的具体适用场景、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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