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开设赌场罪自己小号盈利扣除吗
网络开设赌场罪中,自己小号盈利通常不应扣除。认定开设赌场犯罪数额时,需考量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己使用小号参赌并盈利,本质上是开设赌场行为的一部分,这种行为增加了开设赌场的违法所得和社会危害性。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开设赌场犯罪中赌资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均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小号盈利属于违法所得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犯罪数额内,以准确反映开设赌场行为的规模和危害后果。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会将这部分盈利纳入犯罪数额进行认定和量刑考量。
二、网络开设赌场罪追诉时效如何规定
网络开设赌场罪的追诉时效依据法定最高刑而定。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例如,某网络开设赌场案,若法定最高刑为三年,其追诉时效就是五年。在这五年内,司法机关有权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需注意,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网络开设赌场罪抓70人判多久
网络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抓70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具体到个案,还会考量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作用,比如是否是组织者、获利多少等。如果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此外,有无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比如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若想精准判断最终量刑,需结合更多详细案件事实及证据来综合考量。
当探讨网络开设赌场罪中自己小号盈利是否扣除时,这背后涉及诸多法律细节。首先,网络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是基于整个犯罪行为的综合考量,并非单纯看盈利部分是否扣除小号盈利。即便扣除了小号盈利,整体行为若符合该罪构成要件,依然会被认定犯罪。其次,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情况会全面审查资金往来、参与模式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您对网络开设赌场罪里关于自己小号盈利扣除与否以及整个罪名的认定、量刑等存在疑问,别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您拨开迷雾,清晰解读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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