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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对方不履行可以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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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5 · 2316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签合同对方不履行构成根本违约时有权解除合同。根本违约指一方违约致另一方受损,剥夺其合同期待利益,如拒交特定设备影响正常经营。解除合同前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要求回应,若对方仍未履行,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解除。解除后还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维护自身权益。
签了合同对方不履行可以解除吗

一、签了合同对方不履行可以解除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签了合同对方不履行,构成根本违约时,您有权解除合同。 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致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实际上剥夺了其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比如,合同约定交付特定设备,对方却拒绝交付,严重影响您正常生产经营,这就构成根本违约。 解除合同前,建议您书面通知对方,告知其违约事实及您将解除合同的决定,并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回应。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您可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请求确认合同解除。解除合同后,您还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签了合同对方不给钱我我违约了有效吗

首先,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若您按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对方未给钱,此时您不存在违约行为。 但如果因对方未给钱,您擅自不履行合同义务,那就构成违约了。比如合同约定您先供货,对方收货后付款,您因对方未先付款就不供货,这是不合理的违约。合同具有相对性,双方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若对方不付款构成违约,您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要求支付货款、承担违约金等。您需明确合同具体条款及双方履行情况,判断自身是否违约及应采取的措施。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签了合同对方没给钱,合同有效吗

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对方未给钱不影响合同效力。只要合同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合同即为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按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款项,并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等。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在诉讼或仲裁中,需提供合同及相关履行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面临签了合同对方却不履行的情况时,很多人会问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答案是肯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形下,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但合同解除的程序和具体赔偿细节等可能较为复杂。若你在这方面还有诸如如何确定解除通知是否有效送达对方、赔偿金额如何准确计算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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