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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下线是否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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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3 · 1336人看过
导读:开设赌场罪下线不一定是从犯,判断时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包括下线在犯罪中的作用,如只是参与赌博、作用小可能是从犯;参与程度,像时间长短、场次多少;有无积极招募他人参赌行为;获利情况,获利少且处从属地位更易认定为从犯。司法实践依具体案件事实、证据及认定标准综合判断并确定量刑幅度。
开设赌场罪下线是否从犯

一、开设赌场罪下线是否从犯

开设赌场罪下线不一定就是从犯。判断是否为从犯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1.要看下线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若只是参与赌博,未积极组织、策划或提供重要帮助,作用较小,可能认定为从犯。 2.看其参与程度,如参与时间长短、参与场次多少等。 3.看是否有积极招募他人参赌等行为,若有则不属于从犯。 4.看获利情况,获利少且处于从属地位的,更倾向认定为从犯。 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依据主、从犯认定标准来综合判断开设赌场罪下线是否构成从犯,进而确定量刑幅度。

二、开设赌场罪100多万判多少年刑期

根据《刑法》规定,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赌资100多万一般会认定为情节严重。 具体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从犯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是否存在累犯等从重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全部事实和证据来准确量刑。通常来说,在没有其他特殊情节的情况下,可能会在五年至七年左右量刑。但具体到个案,需由专业法官依据法律和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若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合法上诉等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三、开设赌场罪定罪标准40万流水多少

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是重要考量因素。一般而言,赌资40万流水已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赌资40万流水符合“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这一情节严重情形。具体量刑会综合全案情况确定。

当探讨开设赌场罪下线是否从犯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除了判断是否为从犯外,还有很多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下线若能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及上线的犯罪行为,在量刑时会有不同考量。并且下线是否实际参与了赌场的运营管理活动,也会影响其在犯罪中的作用认定。若对开设赌场罪下线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角色定位、量刑标准等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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