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可以在外地执行吗
监视居住通常在嫌疑人、被告住处执行,要是没有固定住处,能在指定居所执行。涉嫌国安、恐怖活动犯罪,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上级公安批准,也能在指定居所执行。
若嫌疑人、被告在外地有固定住处,可在外地住处执行监视居住。若没有,符合条件经批准也能在外地指定居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能在羁押、办案场所执行,执行机关要对被监视居住者做好监督、考察。
二、监视居住可以转换取保候审吗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里的强制手段,按法律,它们能相互转换。
司法实践中,被监视居住的嫌犯、被告人要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像可能判管制、拘役等,就能申请变更。
嫌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向办案机关提变更申请。办案机关会结合案件实际,比如证据、嫌犯危险性等,决定是否同意变更。
三、监视居住可以连续吗
监视居住一般不应连续开展。它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是为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妨碍刑事诉讼。
通常,对同一人不能重复用此措施。而且监视居住有期限,最长半年,到期要及时解除。
不过在案件不同阶段,若办案机关依情况认为必要,且符合条件、经法定程序,可重新决定监视居住。这并非简单的“连续”,是基于新情况依法处理。
在探讨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在外地执行时,除了要清楚其一般规定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外地有固定住所,且符合相关条件,经决定机关批准,是有可能在外地执行监视居住的。但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批和操作。若您对监视居住在外地执行的具体流程、所需条件或者可能出现的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消除困惑,确保您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