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能会见吗
律师有权会见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按规定,辩护律师带齐相关证件材料要求会见在押人员,看守所应尽快安排,最晚不超四十八小时。
不过,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律师会见在押嫌犯要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还得提前通知看守所。
除特定案件侦查阶段外,律师会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不受限,看守所应保障会见权。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最长多久时间解除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最长期限六个月。这是法律对这一刑事强制措施期限的明确限定。
司法实践里,公检法必须严格遵循此期限。
六个月内司法工作完成,符合解除条件的,要及时解除,还得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相关单位。
要是超六个月且无合法延长情况,就是程序违法。被监视居住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权要求解除。
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怎么换地方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若要换地方,有严格要求。只有出现法定情形,像居所不安全、影响案件侦查等合理缘由,才可能更换。
变更程序方面,执行机关依具体情况审查判断后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决定的案件,由其审批;检察院、法院决定的,原决定机关审查决定是否变更。
变更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保证新居所合格,维护被监视居住人权益,也不影响案件各环节正常开展。
当探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能否会见时,我们深知这对当事人权益意义重大。实际上,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律师是可以会见的。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能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律师会见不仅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还能了解案件详情,维护其合法权益。但会见过程有诸多程序和要求需遵循。若你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律师会见的具体流程、时间限制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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