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和付款地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若标的物需要运输,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若不需要运输,且双方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出卖人在该地点交付,不知道则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
对于付款地点未约定的情况,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如果当事人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总之,虽合同未约定,但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交付与付款地点,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合法权益。
二、买卖合同未收到货可以追究对方责任吗
在买卖合同中,若未收到货物,通常是可以追究对方责任的。首先要查看合同条款,确认对方是否存在逾期交货或未交货的违约情形。若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货物,或者要求其赔偿因未交货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等。
同时,你需及时履行一些通知义务,比如书面通知对方未收到货物及要求其说明情况等,以固定证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中,你要提供买卖合同、交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对方未履行交货义务,以此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买卖合同未约定管辖权由哪里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买卖合同,若未约定履行地点,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所以,在买卖合同未约定管辖权时,原告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上述确定的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合同、交货凭证、付款记录等,以支持自身诉求。
当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和付款地点时,情况并非无章可循。交付地点方面,如果标的物需要运输,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如果标的物不需要运输,且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付款地点未约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要是你对这些情况在具体合同中的适用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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