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属于什么代理行为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超越代理权,即代理人原本有一定代理权限,但实施代理行为时超出了该权限范围。
对于超越代理权实施的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若无权代理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需承担责任。
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属无权代理。
若被代理人追认,该代理行为自始有效,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例如,甲委托乙购买特定型号手机,乙却超越权限买了另一型号,甲追认后,购买行为及后续后果由甲负责。
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如上述例子,甲拒绝追认,乙要自行承担购买手机产生的法律后果。
相对人若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需承担后果。比如乙长期代理甲采购,此次虽超权限,但相对人基于以往信任与之交易,甲就需担责。
三、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无效吗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此属无权代理。
若被代理人追认该合同,则合同自始有效。若被代理人未追认,对善意相对人而言,相对人有撤销权,撤销后合同无效;相对人若不知情且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例如,甲委托乙买特定品牌电脑,乙却买了另一品牌。若甲追认乙的行为,合同就有效;若甲不追认,而丙不知乙无此代理权且有理由相信乙有代理权(如乙持有甲公司采购授权文件等),丙与乙订立的合同有效;若丙知道乙无代理权,甲又不追认,丙撤销合同,合同则无效。
当我们探讨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属于什么代理行为时,要知道这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被代理人可能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在某些情况下,无权代理行为也可能转化为有权代理,比如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另外,如果第三人明知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这些复杂的情况你是否清楚呢?要是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无权代理后的责任承担、行为效力等问题,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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