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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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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9 · 2072人看过
导读:贩卖毒品罪不起诉有三类情形。法定不起诉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如少量自吸未流通)、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刑等;酌定不起诉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可不判刑或免刑的(如有立功、从犯等);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检察院两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不起诉决定。
贩卖毒品罪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一、贩卖毒品罪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贩卖毒品罪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首先是法定不起诉,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比如少量持有用于自吸且未进入流通环节,不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是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存在立功从犯等情节且情节轻微的。

最后是证据不足不起诉,若检察院经两次补充侦查后,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贩卖毒品罪未遂如何进行定罪处罚

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定罪处罚如下:首先,已经着手实行贩卖毒品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贩卖毒品罪未遂,需综合考虑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等因素。若行为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毒品的合意并着手交易,只是因意外未完成毒品交付,则构成未遂。

比如,甲与乙谈好以一定价格交易毒品,甲已准备好毒品前往交易地点,但途中被警方查获。这种情况下,甲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节,参考既遂犯的量刑标准,对甲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贩卖毒品罪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贩卖毒品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其立案追诉时效是20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贩卖毒品罪严重危害社会,不论经过多久,一旦发现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均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注意,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当探讨贩卖毒品罪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知道存在多种可能。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若您对具体的贩卖毒品罪不起诉情形仍有疑问,例如在何种证据情况下可能符合不起诉标准,或者对于一些边缘情况是否属于不起诉范畴不太清楚。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帮您厘清疑惑,给您准确且实用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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