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中打借条算什么行为
在合同诈骗罪中打借条的行为性质需具体分析。若在诈骗行为实施过程中打借条,要看主观意图与行为逻辑。若行为人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目的,通过签订合同实施诈骗,之后打借条只是为掩盖诈骗事实、拖延时间或安抚被害人,那打借条不影响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仍构成该罪。
但如果打借条时行为人已无非法占有故意,且有积极还款意愿和行动,借条是对债务的一种确认,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犯罪的认定。此时司法机关会综合全案证据,判断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也可能按民事借贷纠纷处理。关键在于结合行为各阶段表现准确认定主观故意和行为性质。
二、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的故意如何认定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关键看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有以下行为表现:
1.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如编造不存在的项目、夸大自身履约能力等。
2.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大量骗取对方财物。
3.收受对方财物后逃匿。
4.挥霍对方财物致使无法返还。
5.将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6.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
7.隐匿、销毁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
8.其他非法占有、拒不返还的行为。综合考量这些因素,若能证明行为人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故意,即可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三、合同诈骗罪财务人员要担责吗
合同诈骗罪中财务人员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财务人员对诈骗行为明知且积极参与,如协助伪造财务资料、参与资金转移等,构成共同犯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若仅因工作疏忽未察觉诈骗迹象,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能因违反财务规定等承担相应行政或民事责任。比如在审计账目时应发现问题却未发现,可能面临单位内部处分;若因财务失误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谨慎履行职责,避免因疏忽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降低自身法律责任风险。
在探讨合同诈骗罪中打借条算什么行为时,打借条的行为本身较为复杂。一方面,若行为人在打借条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签订合同,即便有借条,也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另一方面,如果打借条是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履行能力,只是后期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而引发纠纷,一般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若您对合同诈骗罪中打借条的行为性质认定、法律后果或相关法律适用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入剖析解答,助您明晰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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