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怎么办
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合同。该合同效力待定,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此为表见代理。被代理人需承担合同责任,之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若因无权代理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相对人可要求无权代理人赔偿。
二、没有代理权签的合同责任谁承担
这要分情况看。若被代理人追认该无权代理合同,合同自始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一般来说,无权代理人需对善意相对人承担责任。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比如甲未经乙授权,以乙名义与丙签合同。若乙追认,乙担责;若乙不追认,丙为善意相对人,甲可能要赔偿丙信赖利益损失;若丙明知甲无权代理仍签合同,甲丙按过错担责。
三、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此类合同效力待定。根据无权代理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若被代理人追认,则合同自始有效;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需注意,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相对人。
当遇到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情况时,很多人会感到迷茫。首先要明确,此类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若被代理人追认,合同则有效;若不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人若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代理行为依然有效,这就是表见代理制度。此外,如果因无权代理给他人造成损失,还可能引发赔偿责任问题。你是否正面临这样的合同纠纷呢?对于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认定、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等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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