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追诉: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若挪用特定款物,如救灾、抢险等,在上述数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即非法活动达1.5万以上、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达2.5万以上,也应追诉。此外,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二、挪用公款的次数钱累加吗
挪用公款的数额通常是累加计算的。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例如,甲第一次挪用公款5万元,第二次挪用8万元,第三次挪用10万元且一直未归还,那么累计挪用公款数额就是5+8+10=23万元。具体的认定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
三、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洗钱罪
挪用公款一般不构成洗钱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相关行为。
挪用公款的资金性质通常并非特定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所以单纯的挪用公款行为不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但如果挪用公款后又实施了符合洗钱罪构成的行为,则可能构成洗钱罪,需数罪并罚。
在了解挪用公款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之后,我们知道了不同情形下的具体数额界定。但关于挪用公款后的一系列后续问题你是否清楚呢?比如挪用公款后主动归还会如何从轻处罚,或者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又会面临怎样更严厉的惩处。这些问题的答案对于理解挪用公款相关法律规定的全貌至关重要。如果您对挪用公款的立案追诉标准相关的任何拓展内容存在疑问,想要获得更全面、准确的法律解读,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详细且精准的解答,消除您心中的疑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