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多还钱可以不坐牢吗
挪用公款后积极退还全部款项,在一定程度上可从轻处罚,但并不必然不坐牢。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即使退还,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退还款项可视为悔罪表现,法院量刑时会酌情从轻考量。比如在挪用公款数额相对不大、情节较轻且及时退还等情形下,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等较轻刑罚,但也有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所以,多还钱只是从轻情节,不是免责事由。
二、挪用公款多少犯罪构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三、挪用公款多少钱以上可以判刑
挪用公款罪是有不同量刑档次的。一般来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需注意,具体案件还会综合多种情节来准确量刑。
挪用公款后多还钱并不一定就可以不坐牢。虽然积极退还挪用款项是从轻处罚的情节之一,但司法机关仍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挪用的时间长短、挪用的用途以及造成的影响等。即便多还钱了,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依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若您对挪用公款多还钱后的法律后果还有疑问,比如具体怎样的情况能从轻到何种程度,或者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别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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