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物抵债协议被刑事判决,否定应怎样救济
首先要明确,以物抵债协议被刑事判决否定,情况较为复杂。若想寻求救济,需判断刑事判决否定该协议的具体依据。
如果是因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可撤销的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该以物抵债协议。若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无效事由被否定,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确认协议无效后,要求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关键是要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如协议签订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的证据、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等,积极与相关司法机关沟通,阐明自身诉求和依据,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合理的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具体操作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精准适用法律。
二、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以物抵债协议效力的认定需多方面考量。首先,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般认定有效。
若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存在流质(抵押、质押中直接约定债务到期未清偿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等情形,可能影响协议效力。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协议,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通常有效。
若以物抵债的物存在权利瑕疵,如所有权有争议、被查封扣押等,可能影响协议履行,但不必然导致协议无效。同时,若协议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法定无效情形,协议会被认定无效 。总之,需综合案件具体事实判断其效力。
三、以物抵债协议被刑事判决否定后怎么办
以物抵债协议被刑事判决否定,意味着该协议因涉及刑事犯罪而不具法律效力。此时,当事人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一方已依协议交付财物,可基于不当得利要求对方返还。因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损,受损失方有权请求返还。若造成损失,受损方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间接损失。此外,还需关注协议无效是否存在其他过错方,有过错的一方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总之,可凭借相关证据,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以物抵债协议被刑事判决否定时,当事人该如何寻求救济呢?首先,可考虑通过上诉来争取改变判决结果。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清晰阐述以物抵债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及自身权益应得到保护的依据。若上诉未成功,还能尝试申请再审,从新的角度审视案件,看是否存在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此外,也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他们能依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救济策略。你在以物抵债协议方面遇到了类似困扰吗?若对如何救济仍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更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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