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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过错责任是怎样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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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7 · 2110人看过
导读:在五类合同里,过错责任界定违约责任通常依据当事人有无过错。若一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符约定,需担责,如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劣质产品、买方明知质量问题仍接收等。但当事人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即便合同未履行,也可能无需担责。其界定关键是判断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观状态。
五类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过错责任是怎样界定

一、五类合同中违约责任过错责任是怎样界定

在五类合同中,过错责任通常依据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来界定违约责任。若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故意交付劣质产品,就构成过错,需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在接收货物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却仍接受,也可能被认定存在一定过错。而若当事人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即使合同未能履行,也可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总之,过错责任的界定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观状态是否存在过错。

二、五类合同违约责任过错责任界定有啥法律依据

五类合同(赠与、客运、保管、委托、仓储)违约责任过错责任界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在《民法典》。

赠与合同:依《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客运合同: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致旅客伤亡,对伤亡有过错的要担责;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其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保管合同:第八百九十七条指出,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有过错时应担责;无偿保管的,保管人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担责。

委托合同: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委托中,受托人过错致委托人损失,委托人可要求赔偿;无偿委托中,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损才担责。

仓储合同:第九百一十七条规定,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应担责。

三、五类合同违约责任过错责任界定有啥标准

在我国,五类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违约责任过错责任界定主要有以下标准:

买卖合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质量要求等构成违约;买受人不按约支付价款等构成违约,以是否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判断过错。

租赁合同: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租赁物等为违约;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保管租赁物或不支付租金等构成违约,看是否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界定过错。

借款合同:贷款人未按约定提供借款;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按时还款等,依合同义务确定过错。

承揽合同:承揽人交付成果不符质量要求,定作人未按约提供材料等,按各自合同义务判断。

运输合同:承运人未按时、安全运输等;托运人未如实申报货物等,以是否违反合同义务认定过错。

在五类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过错责任界定至关重要。一旦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明确过错方对于责任承担有着关键影响。比如在买卖合同里,若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货物交付延迟,那其就需承担违约责任。而在租赁合同中,若承租人因自身过错损坏租赁物,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那么,对于在不同合同场景下,过错责任具体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判定,以及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若你还有此类疑问,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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