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归谁所有
1.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归属依不同情形而定。当使用权人健在,补偿一般归其,因其是法定用益物权人,补偿是对权益丧失的弥补。
2.若使用权人去世且地上有房屋,依“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益,补偿归继承人。但房屋灭失,集体经济组织可收回宅基地,补偿归该组织。
3.在租赁等流转时,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归原使用权人,地上添附物补偿归添附人。
解决措施和建议:相关权益人应明确自身权益状况,在流转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补偿归属。集体经济组织要依法依规处理宅基地收回和补偿分配,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宅基地征收补偿分配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宅基地征收补偿主要分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其补偿归村集体;但地上房屋属村民私有,房屋补偿归村民。
若宅基地上房屋由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造,补偿款为家庭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若为一人出资,补偿归出资人。
征收时,户口因素也有影响。部分地区规定,有本村户口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者,可获安置补偿权益;户口不在本村,但房屋产权清晰,通常仅得房屋价值补偿。
若家庭内部对补偿分配有协议,且不违法,按协议执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决。
三、宅基地征收补偿分配法律上咋界定
宅基地征收补偿分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征收补偿归村集体。不过,村集体会分配给本集体成员使用,若成员宅基地被征收,可获一定补偿。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基于“房地一体”原则,房屋所有人可获。一般根据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面积、剩余使用年限等综合考量。
房屋属村民个人财产,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补偿按房屋结构、面积、成新等评估确定。
若家庭成员内部就补偿分配有争议,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考虑各方对房屋建造贡献、居住情况等因素合理分配。若涉及继承问题,按《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处理。
在探讨宅基地补偿归谁所有时,除了核心的归属问题,还有相关的拓展情况值得关注。一方面,如果宅基地上存在房屋租赁关系,补偿中涉及房屋装饰装修等补偿部分,可能会在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产生分配问题。另一方面,当宅基地的使用权发生流转后遇到征收补偿,原使用人和现使用人在补偿权益上也可能存在争议。你是否也面临着宅基地补偿分配的疑惑,或是对上述这些关联问题存在不解呢?要是在宅基地补偿归属以及相关复杂情况上还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团队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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