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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多次盗窃不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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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5 · 1959人看过
导读:多次盗窃通常以犯罪论处,但有特殊情况。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若多次盗窃未达数额标准,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以犯罪论处,如偶尔在公共场所窃取少量财物未造成实质威胁。不过,多次盗窃有持续性、反复性,即便每次数额小,也可能构成盗窃罪。
什么情况多次盗窃不以犯罪论处

一、什么情况多次盗窃不以犯罪论处

多次盗窃一般以犯罪论处,但存在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多次盗窃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且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例如,偶尔在公共场所窃取少量财物,未对他人财产安全造成实质性威胁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认定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多次盗窃行为具有持续性、反复性,即使每次盗窃数额较小,也可能构成盗窃罪。

二、多次盗窃未达哪些标准可不按犯罪论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不过,若存在以下情形可不按犯罪论处: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不认为是犯罪;二是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包括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多次盗窃不以犯罪论处的情形有法律依据吗

多次盗窃存在不以犯罪论处的情形,有明确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是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是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是被害人谅解的;四是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此外,对于初犯、偶犯,且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仅属多次盗窃,但综合全案情节,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可不认定为犯罪。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多次盗窃不以犯罪论处时,除了文中提到的一些特定情形,比如因生活困难偶尔实施盗窃且数额较小等情况外,还有其他值得关注的要点。例如,在一些未成年人多次盗窃的案件中,若其盗窃行为是由于认知能力、自控能力等因素导致,且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也不以犯罪论处。另外,在某些特殊的民事纠纷引发的盗窃行为中,如果双方矛盾特殊且盗窃情节并非严重恶劣,也可能有不同的判定。你对多次盗窃不以犯罪论处的其他特殊情况感兴趣吗?如果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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