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不批捕是谁决定的
检察院不批捕决定,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来定。
在审查逮捕时,承办检察官会仔细审查公安机关提请的案件,依事实、证据和法律,给出批捕与否的意见。
通常,案情简单且合规的案子,检察长就能决定是否批捕。
但重大、疑难、复杂或争议大的案件,就得提交检察委员会。委员们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讨论、表决,确保决定科学公平,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司法权威。
二、检察院不批捕决定的依据和程序是什么
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不批捕主要有以下依据:
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的证据条件,即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无社会危险性:犯罪嫌疑人可能犯罪,但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不构成犯罪: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程序
1.受理与审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批捕,检察院审查部门受理后,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事实和适用法律等。
2.讯问与听取意见:检察院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3.作出决定:经审查,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批捕。决定不批捕的,应说明理由。
4.通知与释放:不批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
三、检察院不批捕决定需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需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1.受理与审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逮捕,需将提请批准逮捕书等材料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部门指定办案人员审查,查明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无社会危险性等。
2.作出决定: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需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若不符合逮捕条件,应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3.通知与释放: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应立即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及时通知检察院执行情况。
4.复议与复核:公安机关若认为不批捕决定有错误,可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当探讨检察院不批捕是谁决定的问题时,除了明确这一决定主体,还有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在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往往涉及后续的处理方式。如果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一般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而且,不批捕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收集新的证据后再次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你是否对不批捕后的具体流程存在疑问呢?要是你对检察院不批捕决定的后续处理、再次提请批捕的条件等方面还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