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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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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1 · 2683人看过
导读:担保责任期限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况。一般保证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此期间,债权人未起诉或仲裁债务人,保证人免责;已起诉或仲裁则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担责,未要求则保证人免责。具体期限依约依法,结合实际判断。
担保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一、担保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担保责任期限分两种情况。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具体期限依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确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准确判断。

二、担保责任超期限还需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担保责任超期限担保人无需担责。

担保期限是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分约定与法定两种。若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了担保期限,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比如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在此期间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未约定担保期限,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未在该法定期间内主张权利,担保人同样免责。不过,若债权人在担保期限内已依法主张权利,担保期限转化为诉讼时效,担保人仍可能担责。

三、担保责任超期限是否还需担责

担保责任超期限一般无需担责。在我国《民法典》中,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不过,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已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即使后续时间超过原保证期间,保证人仍可能需担责。所以,判断是否担责关键看保证期间及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当探讨责任责任的期限是多久时,除了期限本身,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重要内容。比如,责任期限的计算起始点往往是个关键问题,不同类型的责任起始计算方式有所不同,有的从事件发生之日起算,有的从当事人知晓权利受损时起算。另外,责任期限是否可以中止、中断也十分值得关注。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责任期限会暂停计算或者重新计算。如果您对责任期限的计算起始、中止中断等细节存在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更多关于责任期限的问题,别让困惑萦绕心头。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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