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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法定行为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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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0 · 1617人看过
导读:合同诈骗罪的法定行为方式包括:虚构事实,编造或歪曲实际情况;隐瞒真相,不告知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假冒身份,冒充有实力主体签合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履行合同中骗取财物。如甲以虚构公司名义签合同,收货款后逃匿。此类行为损害市场经济秩序与他人权益,受法律严厉打击。
合同诈骗罪的法定行为方式有哪些

一、合同诈骗罪的法定行为方式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法定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虚构事实,即编造或歪曲实际情况,以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隐瞒真相,故意不告知对方有关合同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假冒身份,冒充有权限或有实力的主体与他人签订合同非法占有目的,以骗取合同财物为最终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例如,甲以虚构的公司名义与乙签订买卖合同,收取货款后逃匿,就属于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此予以严厉打击。

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这里的诈骗行为方式多样,比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常见情形有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等。

一旦达到二万元的数额标准,公安机关就会对该合同诈骗行为进行立案侦查。若涉嫌此罪,会面临刑事处罚,具体量刑犯罪情节而定。

三、合同诈骗罪量刑与法定行为方式有关吗

合同诈骗罪量刑与法定行为方式有关。

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的法定行为方式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不同行为方式往往反映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比如逃匿这种方式,通常主观恶意较大、犯罪既遂可能性高,造成被害人损失挽回难度大,量刑时较其他行为方式可能会更重。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行为方式、诈骗金额、危害后果等因素。

当探讨合同诈骗罪的法定行为方式有哪些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方式,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情况。比如虚构合同的履行能力,以根本无法实现的承诺来诱使对方签订合同。或者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这些行为同样构成合同诈骗罪。你是否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定行为方式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对于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这些行为,以及遭遇疑似合同诈骗行为该如何处理等问题感到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明晰法律界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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