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条件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复议吗
公安机关对附条件逮捕决定有复议的权利,这是公检相互制约监督机制的体现,能保障执法准确公正。附条件逮捕是检察机关针对证据有欠缺但侦查机关继续侦查的案件作出的有条件批捕决定。
当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误,可按规定要求复议。具体做法为:
1.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五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送交同级检察机关复议。
2.若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公安机关可在收到检察机关复议决定后五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连同相关材料报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核。
通过这样的程序,能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决定,维护司法的公正与严谨。
二、附条件逮捕检察机关不予复议该咋办
若检察机关对附条件逮捕不予复议,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上一级检察院应受理申诉并进行审查。上一级检察院经审查后,若认为原不予复议决定错误,会指令下级检察院纠正。
其次,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一方可向审查起诉部门充分阐述附条件逮捕不适当的理由和依据,争取不起诉决定或变更强制措施。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也可在庭审中提出该问题,由法院综合全案情况判断逮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三、附条件逮捕检察机关不受理复议合法吗
附条件逮捕后检察机关不受理复议是否合法需具体分析。
依据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附条件逮捕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检察机关进行复议。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受理并审查。
若不受理复议,可能存在合法与不合法两种情况。合法情形如不符合复议申请的形式要件,像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等;或者复议申请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合法情形则是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违反了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的规定。
若认为不受理复议不合法,可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诉,要求其监督纠正。
当探讨附条件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复议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公安机关具有复议的权利外,还有相关拓展要点值得关注。若公安机关复议申请未被采纳,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而且,在附条件逮捕的后续过程中,公安机关要继续侦查,补充完善证据,若最终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应及时撤销逮捕措施。你是否在实际工作或生活中遇到了附条件逮捕相关的情况呢?如果对于附条件逮捕的复议流程、复核程序,以及证据补充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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