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不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不构成受贿罪的情况主要有:一是未利用职务便利,比如与职务无关的正常人际交往中收受礼品等。二是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及行为,即便收受财物,但未实际或承诺为送财物者谋取利益。三是收受财物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价值较小且不存在利益输送关联。四是主体不符合要求,如非国家工作人员。五是证据不足证明存在受贿事实。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是否构成受贿罪需依据详细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由专业司法机关认定。
二、哪些情形下收受财物不算构成受贿罪
以下情形收受财物一般不算构成受贿罪:
1.正常人情往来:基于传统习俗、礼节等进行的正常馈赠,且与职务行为无关。比如在婚丧嫁娶、节日期间,亲友间的正常礼尚往来,数额在合理范围内。
2.正当报酬:行为人凭借自身的技术、劳务等获得的合法报酬,而非利用职务便利。例如专业技术人员凭借专业知识提供咨询服务所获报酬。
3.不知情收受:国家工作人员确实不知道请托人给予财物的真实意图,或对收受财物不知情。
4.及时退还或上交: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这里强调“及时”,体现其没有受贿的主观故意。
三、哪些情形下不构成受贿罪的认定
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不认定为受贿罪:
1.正常馈赠:若行为是基于亲友间的情谊往来,以正当目的实施的馈赠行为,且无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的意图和行为,则不构成受贿。比如亲戚朋友间逢年过节的正常礼物赠送。
2.未谋利益:国家工作人员虽收受他人财物,但并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正当利益和不正当利益,不构成受贿罪。
3.及时退还或上交: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这体现了其没有受贿的主观故意。
4.未达立案标准:受贿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一般也不认定为受贿罪。根据相关规定,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特定情形的,才予以立案追诉。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不构成受贿罪时,除了明确的不构成情形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有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且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这也不构成受贿罪,但后续财物的退还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留存该如何处理呢?另外,对于一些正常的人情往来与受贿行为的界限有时比较模糊,在不构成受贿罪的情况下,这种人情往来的金额和频率该如何把握,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你对这些与不构成受贿罪相关的拓展问题存在疑惑,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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