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取保候审再次拘留管辖权归谁
已取保候审后再次被拘留,管辖权通常仍归原办案机关或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一般来说,案件最初由哪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续的拘留等强制措施仍由该公安机关管辖。但如果案件涉及跨区域或有特殊情况,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具体的管辖权归属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若你对具体案件的管辖权有疑问,可向相关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咨询。
二、已取保候审又被拘留的执行管辖如何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取保候审又被拘留的执行管辖,一般由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需要予以逮捕或拘留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执行时,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本地的,由本地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执行;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在本地,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由协作地公安机关协助执行拘留。同时,在执行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已取保候审又被拘留后异地管辖如何确定
取保候审后又被拘留涉及异地管辖问题,一般遵循以下规则确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对于已被取保候审又被拘留的情况,若异地与案件有犯罪地关联,该异地有管辖权。当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存在管辖争议,先由相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指定异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当涉及已取保候审再次管辖权归谁的问题时,这其中有着较为复杂的规定。一般来说,在不同阶段管辖权的归属可能不同。如果案件侦查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管辖权通常仍归最初立案侦查的机关。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已取保候审再次管辖权的确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变化,比如案件的移送、管辖权的转移等。而且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和具体规定也可能存在差异。你是否对已取保候审再次管辖权的具体归属存在疑问呢?如果在管辖权相关问题上还有困惑,无论是案件处于哪个阶段,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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