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从被羁押计算是怎样的
1.刑事拘留起始于被羁押之时,通常拘留期限为三日,特殊情况可延一至四日。
2.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能延长至三十日。
3.期限届满前,公安机关需讯问被拘留人,发现不应拘留应立即释放,认为需逮捕则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4.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一日至四日,检察院应自接到提请书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5.综上,刑事拘留时间从被羁押起算,需依具体情况确定拘留期限及后续程序。
二、刑事拘留期间羁押时间折抵刑期怎么算
依据《刑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的羁押时间折抵刑期的计算方式因刑罚种类而异。
若最终被判处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为管制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限制程度相对较低,是不予关押仅限制一定自由,所以折抵比例为二比一。
若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在看守所被羁押同样是剥夺人身自由,所以是一比一折抵。
例如,某人被刑事拘留20天,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那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应扣除这20天。
三、刑事拘留期间的羁押折抵刑期如何算
依据《刑法》规定,在判刑前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具体折抵规则如下:
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为管制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限制程度相对较低,所以折抵比例为二比一。
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折抵是一比一。
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样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折抵从刑事拘留之日起算,若期间有多次羁押,应累计计算。例如,某人被刑事拘留30日,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那这30日会从1年刑期中扣除。
刑事拘留从被羁押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问题。通常,自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羁押措施之日起,便开始计算刑事拘留期限。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会展开一系列侦查工作。若后续发现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会有所不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一般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三日,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你是否对刑事拘留从被羁押计算的具体时长、流程等方面还有疑问呢?如果有,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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