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静期过后多久能拿到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要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符合条件的,才给发。
这三十天是规定的申请时间,要是有一方没去,就相当于撤回离婚申请。
再次申请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核查离婚申请相关材料,比如离婚协议、证件等,审核通过当场发证。在三十日内且审核通过,才能拿到离婚证。
二、冷静期后未按时领离婚证还有效吗
冷静期后未按时领离婚证,离婚申请无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若冷静期后未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去领离婚证,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即失效。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等流程。
三、冷静期后拿不到离婚证该如何维权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拿不到离婚证,需分情况处理。
若因一方反悔不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失败。另一方若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与理由。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若因婚姻登记机关原因导致拿不到证,可先与婚姻登记机关沟通了解原因,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及时处理。若婚姻登记机关不作为,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
当探讨冷静期过后多久能拿到离婚证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拓展内容。比如,若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撤回离婚申请,那么想再次申请离婚就需重新经历冷静期。另外,即使过了冷静期,双方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你是否在离婚过程中遇到这些复杂状况呢?若对冷静期内的撤回机制、申请发证时间限制等方面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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