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离婚时如何界定财产
1.离婚时财产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属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补偿、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是个人财产。
2.对于财产分割,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3.建议夫妻在婚姻中保留好财产相关凭证,如工资单、投资记录、遗嘱、赠与合同等。遇到财产分割问题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困难可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民法典中离婚债务分割有何法律依据
《民法典》中离婚债务分割依据如下:
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第1064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第1089条)。
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三、民法典中离婚债务承担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民法典》,离婚债务承担的界定如下: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一般是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此时未举债方无需承担。
当探讨民法典中离婚时如何界定财产,其实这背后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除了财产界定,财产的转移和隐匿问题也值得关注。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夫妻一方可能会在离婚前私自转移或隐匿财产,以减少对方可分割的财产份额。依据民法典,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在分割财产时,对实施此类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另外,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也与财产界定息息相关。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若不能正确区分,可能会损害一方的合法权益。若你对这些离婚财产相关的延伸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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