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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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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1 · 1829人看过
导读:离婚分房需区别情况处理。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一般归个人,不参与分割;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大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仍是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下则按共同财产分。有书面约定按约定,能协商则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的房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的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分房要区别对待。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那一般归个人,不参与分。

婚后一起买的房,不管写谁名字,大多算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还是个人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算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就按共同财产分。

要是夫妻对房产有书面约定,就按约定来。具体怎么分,能商量就商量,商量不好就去法院,让法院依法判。

二、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司法解释: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法律规定如下:

一方婚前房产: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

婚后共同房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探讨夫妻离婚的房产如何分割时,我们不能忽视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增值部分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增值部分会根据双方婚后还贷的比例进行分割。另外,如果房产是在婚姻期间继承或受赠所得,且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分割时又该遵循怎样的规则呢?这都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倘若你在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以及相关衍生问题上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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