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是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财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例如,盗窃、诈骗、抢夺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但抢劫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的,以抢劫罪定罪。
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二、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中转化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中,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有以下转化情形:
携带凶器抢夺:《刑法》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指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为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
事后转化抢劫: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适用此规定需满足先前行为已构成相应犯罪,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且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
三、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中哪些情形属加重情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劫罪有以下情形属加重情节:
1.入户抢劫:指进入他人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等。
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抢劫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等。
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多次”指三次以上;“数额巨大”有各地标准。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包括过失或故意造成重伤、死亡结果。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假冒现役军人、公安民警等执法人员抢劫。
7.持枪抢劫: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针对特定物资实施抢劫。
具有上述加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形是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时,除了常见情形,还存在一些相关的拓展情况。比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时,这种情况同样是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因为重伤、死亡后果是抢劫行为的加重情节。另外,携带凶器抢夺的,也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这是法律为了打击潜在的暴力犯罪风险所做的规定。如果您对抢劫罪的定罪情形,像加重情节的认定标准、携带凶器的具体界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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