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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能不能要求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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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4 · 1957人看过
导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应让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这是法律规定。作为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需承担相关场地使用、安全保障等开支,让被监视居住人付费既违法又加重其负担。为避免此类情况,司法机关要依法担责;被监视居住人及其近亲属应增强法律意识,遇要求付费及时反映;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能不能要求支付费用

一、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能不能要求支付费用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应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这是法律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需承担相应费用。执行该措施涉及的场地使用、安全保障等开支,理应由相关司法机关负责,让被监视居住人付费既违法,又加重其负担。

为避免此类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法办事,明确自身职责,承担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费用,杜绝要求被监视居住人付费的行为。

2.被监视居住人及其近亲属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若遇到要求付费情况,及时向该检察院或其上级机关反映,维护合法权益。

3.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对违规要求付费的行为严肃处理。

二、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费用支付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监视居住由司法机关承担相关费用。《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指定监视居住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相关场所及保障措施是司法机关履行职责所需,若让被监视居住人承担费用,既不合理也会增加其负担,不符合保障人权等法律原则。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承担起该笔费用,保障指定监视居住措施合法、合理执行,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费用承担法律规定是啥

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监视居住的费用由国家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对于指定监视居住的费用,并未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的条款。指定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诸如场所使用、监管人力等费用,属于司法成本,理应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既符合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要求,也体现了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当我们探讨检察院监视居住能不能要求费用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费用外,还有一些相关联的问题值得拓展。比如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履行问题,嫌疑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若违反义务,可能会被予以逮捕。另外,监视居住的期限也是一个要点,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你是否在监视居住相关事宜上存在其他疑问呢?如果对于监视居住期间的权益义务、期限规定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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