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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后的房屋怎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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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952人看过
导读:强拆后的房屋评估,需先明确强拆是否合法,若违法要界定损失范围。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评估时要全面收集建房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勘查记录房屋现状。评估机构应具资质且独立客观公正,评估报告要详细说明依据、方法等,为赔偿或补偿提供参考。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申请复核或另委机构重评。
强拆后的房屋怎么评估

一、强拆后的房屋怎么评估

强拆后的房屋评估,首先要明确强拆行为是否合法。若强拆违法,应先对强拆造成的损失范围进行界定。

评估方法一般有市场比较法,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成本法,依据房屋的建造成本等计算重置价格。评估时要全面收集房屋相关资料,如建房审批文件、产权证书、装修及设备购置凭证等。还需对房屋现状进行勘查记录,包括结构损坏程度、内部装修及设施损毁情况等。

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评估报告要详细说明评估依据、方法、过程及结果,为后续可能的赔偿或补偿提供有力参考依据。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或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二、强拆后房屋评估结果不服该如何维权

若对强拆后房屋评估结果不服,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可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要书面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可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若强拆本身违法,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权。行政复议应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一般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在复议或诉讼中一并对评估结果的不合理性提出主张,要求重新评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强拆后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如何维权

若对强拆后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若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经复核,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维持原评估结果的,应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可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此外,若在整个强拆及评估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维权。比如强拆程序不合法、评估机构选定不规范等。行政复议应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

在探讨强拆后的房屋怎么评估时,我们还需关注与此紧密相关的两个问题。一是评估结果的异议处理,若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还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二是评估机构的选择,其专业性和公正性直接影响评估结果,一般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如果您在强拆房屋评估及相关问题上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具体流程和权益保障,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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