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观要求是什么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观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持有行为,即对毒品的事实上的支配。这种持有不要求行为人对毒品具有所有权,也不要求行为人将毒品带在身上或者放在住处等特定场所,只要行为人认识到是毒品而支配或者控制毒品即可。二是持有状态的持续性,即持有必须是一种持续的状态,而不是短暂的接触。三是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不同种类的毒品有不同的数量认定标准。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客观要求,才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若持有少量毒品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依毒品数量和情节而定。
若非法持有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认定有何规则
非法持有毒品罪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以下是主观认定规则:
对毒品的明知:只要行为人认识到持有物品可能是毒品,就可认定“明知”,不要求确切知道毒品种类、具体含量等。比如,行为人收到他人交予的包裹,被告知里面是毒品替代品,实际为毒品,仍构成明知。
排除过失情形:若行为人确实不知是毒品而持有,不构成此罪。例如,受朋友委托保管物品,不知其中藏有毒品。
推定明知:存在特定情形可推定行为人明知,如采用高度隐蔽方式携带、运输毒品等,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当我们探讨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观要求是什么时,需要明确这一罪名在行为表现等方面有着特定界定。非法持有毒品,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持有的物品是毒品。比如,通过各种迹象能推断其应当知晓所持有之物为毒品,就满足这一条件。而且持有毒品需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构成此罪。不同类型毒品的数量标准有所差异。若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观要求中明知的认定方式、具体数量标准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非法持有毒品罪相关法律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