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1.因犯罪行为致物质受损而提起的诉讼,较为常见。像被害人因犯罪遭人身伤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能在刑事诉讼时一并起诉,让被告人赔偿。
2.因犯罪致被害人精神遭重创的诉讼,不过精神损害赔偿通常要在刑事诉讼后,单独发起民事诉讼。此类诉讼需有确切证据证明精神损害的存在及程度等。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让其在追究刑责时,能得到相应物质赔偿等。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物质损失是其主要赔偿内容。
首先,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可获赔偿,如犯罪行为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包括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其次,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也在赔偿范围内。
但需注意,精神损失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对于盗窃、诈骗等非毁坏财物型犯罪,被害人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应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解决,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一般来说,赔偿范围限定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二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需注意,精神损失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若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在探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类型有哪些时,除了文中提及的常见类型,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情况。比如在一些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可能涉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赔偿等附带民事诉讼。另外,对于一些因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被害人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些拓展类型进一步丰富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畴。你是否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类型仍有疑问呢?如果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界定、赔偿标准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