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是不是都要开庭
并非所有取保候审的人都一定要开庭。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的目的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有些案件可能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后,由于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等原因,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那么就不会开庭。
而对于那些证据确凿、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取保候审只是在审判前的一种过渡措施,最终还是会开庭进行审理。在开庭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总之,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开庭,具体情况要根据案件的进展和性质来确定。
二、取保候审后不起诉的情况有哪些呢
取保候审后不起诉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法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犯罪嫌疑人自首、有立功表现等情形。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取保候审后不起诉的情况法律上咋规定
取保候审后不起诉有三种法定情形。一是法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探讨取保候审的是不是都要开庭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是要开庭审理的。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能就不会进入开庭程序。要是你对取保候审后的开庭流程、可能的判决结果等还有疑问,或者自身正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而忧心相关事宜,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读和分析,帮你消除困惑,理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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