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离婚撤诉二审会判离婚吗
一审离婚撤诉后,二审判决离婚情况难定。
若一审撤诉是原告主动,且撤诉后无新事实理由,二审通常不判离,因撤诉表明原告暂弃离婚请求,二审会尊重其意愿。
但若撤诉后婚姻关系有重大变化,如出现新家暴、重婚致感情破裂且有充分证据,二审则可能依新情况判离。
总之,二审判离与否取决于撤诉后的具体情形及是否有新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等因素。
二、一审撤诉后二审判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审撤诉不影响二审判决离婚,二审判离的核心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该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法院应判离。此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审中,法院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审查,若有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情形,即便一审撤诉,二审也可基于查明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离婚判决。
三、一审撤诉后二审以何法律依据判离婚
一审撤诉后进入二审,法院判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该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诉至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准予离婚。二审法院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案件证据来判断是否应判决离婚。
在探讨一审离婚二审是否会判离婚时,我们要清楚二审的判决并非简单依据一审情况而定。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或者二审时能提供更充分的夫妻感情破裂证据,那么二审是有可能判决离婚的。比如一方在二审期间出现严重家庭暴力行为,这无疑会对夫妻感情造成极大伤害,增加二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但要是没有新的关键因素,维持原判的情况也较为常见。若你对一审离婚二审的结果仍存疑惑,不知自己的情况二审会如何判定,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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