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释放
刑事拘留的人可能在以下几种情况被释放:
一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可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从而释放。这就是所谓的“证据不足不捕”。
二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予以释放。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
四是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经法院审理判决无罪的,被告人此前被刑事拘留的应予以释放。
五是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予以释放。
二、刑事拘留的侦查机关是哪些
刑事拘留的侦查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负责对大部分案件进行侦查。当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不过,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也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此外,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也有相应的侦查权,在其负责侦查的案件范围内有权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三、刑事拘留的常见事由有哪些
刑事拘留常见事由如下: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例如,目睹某人正在撬门准备入室盗窃,当场将其抓获。
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比如,受害者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是谁。
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像在嫌疑人住处搜出被盗财物等。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若有上述情形之一,可先行拘留。需注意,具体案件还得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当探讨刑事拘留的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释放时,其实有多种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被证明无罪,那么自然会立即释放。还有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会予以释放。另外,如果案件侦查终结,根据法律规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存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等情况,同样会被释放。你是否对刑事拘留人员的释放条件存在疑问呢?若对于刑事拘留人员被释放的具体程序、不同情况的界定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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